山东政法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4)

招生简章2018-10-29李天扬老师

  第二十四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山东政法学院已建立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和特殊困难补助等互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学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的经费,重点用于学生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我校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政府类奖助学金。另外还设有院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山政爱生基金等学校类奖学金。此外,学校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对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问题提供有力帮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山东政法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

  邮政编码:250014

  电话:0531-88599888,88599859

  传真:0531-88599859

  网址:http://zs.sdupsl.edu.cn

  E - mail: zsb@sdupsl.edu.cn

  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5598号(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北邻)

  监狱学专业面试联系电话:0531-55632752,55632758

  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网址:http://211.64.8.2/jgxy/

  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电子邮箱:sdzf_jgxy@126.com

  山东政法学院西校区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0号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政法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查通过后生效。本章程由山东政法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山东政法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山东政法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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