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3)

招生简章2018-10-29李一老师

  2、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3、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在高考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省招生考试院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及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并进行录取。

  5、专业志愿分配按我院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第三专业志愿;如果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志愿,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否则,做退档处理。

  6、录取结果的公布: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学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7、新生入校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档案审核及文化成绩测试等复查。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一律予以退回。

 四、学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我院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其中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专业学费为4800元)。住宿费按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执行。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考生释疑

  1、毕业生享受的待遇

  学生毕业时颁发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享受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的一切待遇,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2、毕业生就业

  毕业生就业面向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岗位和生产管理岗位。学院与全省200余家国有、合资、股份制等企事业单位拥有长期就业协作关系。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和举办就业洽谈会。毕业生和企事业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签定就业协议。

  3、专业调整

  学院实行分大类教学,一年后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4、学院的奖、助学金体系

  1、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及企业专项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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