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规范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简介
第四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3778(填报志愿代码D778)
第五条 学校地址:烟台校区:烟台市滨海东路508号,邮编:264199
莱阳校区:山东莱阳市文化路88号,邮编:265200
第六条 学校办学性质、层次及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学校始建于1958年,2004年经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先后荣获山东省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医学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中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校是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是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第八条学校基本情况:
★地理环境
学校坐落于胶东半岛烟台,有两个校区,共占地757.5亩,新校区位于烟台养马岛跨海大桥东侧,风景秀丽,气候怡人,学校北门正对烟台滨海东路,交通便利,设施完备,功能齐全,为学生提供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老校区在素有梨乡美誉的莱阳,全国各地通往烟台的列车都在此经停。
★办学条件
学校校舍建筑面积26.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03亿元,教学实验设备总值5906余万元。学校建有省财政重点资助的护理技能中心、临床技能中心、针灸推拿康复实验中心、机能学实验教学中心、公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形态学实验教学中心、中药学实验教学中心等7个实验实训中心,拥有数字化中药标本馆和人体生命科学馆,配备了液相色谱分析仪、薄层扫描仪、显微图像分析仪、药理生理工作站、护士智能化培训中心等先进的教学科研设施。学校拥有附属医院1所,非隶属关系的附属医院6所,教学医院、医药企业等教学实习双基地168处。图书馆藏书56万余册,实行微机管理,开架借阅,同时建有电子阅览室和数字图书馆。中药标本陈列馆馆藏中药材标本、浸液标本2700余种,腊叶标本1万余份,是全国中医药院校中规模较大的中药标本陈列馆之一。教育技术中心拥有先进的闭路双控电化教学系统、校园电视台、卫星地面接收站、非线性编辑系统等,具有摄、录、编、播相配套的功能。教学和管理用微机1200余台,建有校园网,并实现宽带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