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3)

招生简章2018-10-29才子老师

  第十三条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山东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精神,报考我校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合格以上,职业技能成绩必须达到相应专业要求。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录取方式:

  (1)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采取按志愿确定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若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学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山东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规定收费。

  理科专业:5000元/年 文科专业:4800元/年

  住 宿 费: 8人间 600元/年人

  第二十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给予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家庭特别困难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个人申请,经考察核实后,按国家规定可给予助学金或学费减、免、一次性困难补助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困政策,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救助奖励。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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