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87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基本情况:
学院品牌: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是于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成立以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方针政策,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形成了以应用外语类专业为主体、以经济管理类和计算机信息类专业为两翼、以人文艺术类和涉外服务类专业为支撑的专业建设格局。
学院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发展、鼓励创新、服务地方的办学思路,遵循道德为本、能力至上、精学多练、分流培养的人才培养理念,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内涵建设水平。
学院立足日照,面向山东,辐射全国,培养外语水平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外向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在省内外有较高的声誉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地理环境:学院位于以日出初光先照而得名的魅力城市日照,是新兴港口城市,被誉为新亚欧大陆桥桥头堡,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日趋成为国际合作与交流的热点地区。近年来,日照市积极推动城市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水上运动条件,积极打造水上运动之都,先后被评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CCTV2004中国魅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生态示范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并荣获2009年度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展示了日照独特的城市魅力,日照正努力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海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