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3)

招生简章2018-10-29王华老师

金,每年评选发放1次。   第二十四条 勤工助学: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自愿选择,同时学院还设有特困生补助金,学生提出申请由学院审核后,定期向学生发放。   第二十五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绿色通道:由学院领导、学生处、财务处等部门共同组成绿色通道办公室,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考生,签订缓缴学费协议书,办理有关入学手续。   第二十七条 学费标准:理工类专业5000元/学年/生,文史类专业4800元/学年/生,艺术类专业7000元/学年/生。   第二十八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和应承担的赔偿。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学院办公楼108室)电话:06346268696,6268314(兼传真)。地址:山东省莱芜高新技术开发区凤凰路北首 邮政编码:271199 学院网址:http://www.lwvc.edu.cn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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