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学校2015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学院2015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枣庄学院(代码:1090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同时举办专科教育。 第八条 学校创办时间及发展情况: 枣庄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是枣庄师范专科学校。学校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著名数学家王梓坤先生和中国科学院院士、激光与光电子科学家姚建铨先生为名誉校长。枣庄学院以培养国家特别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为己任,经过近40年建设和发展,学校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形成了文学、理学、法学、工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的人才培养体系,是鲁南地区办学条件完备、特色鲜明、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一所普通本科高校。2013年我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第九条 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1143亩,建筑面积34.25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33.9万册,电子图书16384GB,学校现有教职工1097人,副教授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28人,博士、硕士442人。省市两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2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有来自美国、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国外籍教师7人;有90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学校设有文学院、光电工程学院等23个教学单位,在校生14000人。 学校现有51个本科专业,35个专科专业;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973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规划教育课题等国家和省部级高层次科研课题10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3700余篇,其中SCI、EI、CSSCI收录4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100余部,获得国家专利50余项。学校建有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院、1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近年来,学校以世界语教学与研究为载体,与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联合建设了世界展陈面积最大、亚洲唯一的世界语博物馆,搭建了广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世界语博物馆被列为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 学校注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近年来,在国际国内各种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各类大学生专业技能大赛中,共获得国际级奖励3项、国家级奖励122项、省部级奖励373项,考研升学率一直保持在30%以上,其中考入985、211工程院校约占考取研究生人数的二分之一。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毕业生质量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合作,拥有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法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和台湾等十二个国家和地区的共二十九所大学建立了友好关系。与澳大利亚南岸技术学院、韩国三育大学举办了合作办学项目,与韩国平泽大学、韩国三育大学、韩国建国大学、韩国灵山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台湾树德科技大学达成了互换留学生的协议,目前双方已有多名学生正在对方学校学习。学校国际化水平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第三章 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