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曲阜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二条 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名称:曲阜师范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6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曲阜师范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条 办学地点: 曲阜校区: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日照校区: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80号。 第十条 学校概况 曲阜师范大学创建于1955年,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建校60年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了19万余名合格毕业生,为山东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覆盖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3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覆盖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1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本科专业84个,形成了涵盖文、理、工、法等10大学科门类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设有23个教学学院,28个研究所,搭建了支撑科学发展的教学科研机构框架。建有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重点学科18个,其中省级特色重点学科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个;建成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山东省政府在我校设有7个省部级研究基地,构筑了充满活力的学术平台。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035人,专任教师1253人,其中教授218人,副教授433人;现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国家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5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3人(含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1人,全国模范教师5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凝聚了一支高层次的人才队伍。学校现有本科生31625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460人。 学校占地2653.41亩,校舍建筑面积102.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12.1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8亿元,图书馆藏书365.78万册。学校是原国家教委首批公布的200所招收外国留学生的本科院校之一,目前与52所国外高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