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济南大学 学校代码:10427 第五条 学校位置: 主 校 区: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 邮编 250022 舜耕校区:济南市舜耕路13号 邮编 250002 明水校区:济南市经十东路6866号 邮编 250202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 济南大学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和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始建于1948年,建校67年来,学校铭记弘毅、博学、求真、至善的校训,传承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校风,发扬艰苦奋斗、凝聚向上、与时俱进、追求卓越的精神,为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近20万名校友遍布海内外。 第八条 专业设置及办学特点: 学校现设26个学院、2个教学中心。拥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2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4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6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别,92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和艺术学10个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36184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134人,其中教授300人,副教授74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776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万人计划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2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海外特聘专家16人,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2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9人,省级教学名师10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积极扩大与国外教育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学者互访、学术交流、合作办学等多种方式与美、英、德、法、加、澳、俄、日、韩、新等国家的50余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在刚果(布)和美国建有孔子学院3所。 济南大学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是建成一所综合性、开放式、国际化、有特色的高水平大学。 为深化学校高等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现实行双学士学位培养模式,选择社会需求量大的本科专业,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本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向多学科发展。自2009年始,部分本科专业按照学科大类招生,分类招生计划详情见学校招生简章。 第三章 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