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三、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 六、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本科计划1%,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除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外,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除日语、应用韩语专业外,其他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 1.调档比例按各省市招办规定执行。 2.进档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原则予以专业录取,各专业间无级差分。若个别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3.同分情况下,文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二)艺术类(设计学类)专业 1.报考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2015年相关省级招办的报考规定。 2.对进档的考生,按文化投档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的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总分(满分100分)=(文化投档成绩/文化成绩满分×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100。若招生所在的省级招办对合成总分有统一折算办法,则按其折算总分高低排序录取。 3.合成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投档成绩的高低排序;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高低排序。 4.若我校在招生所在省市安排艺术文理计划,学校在录取时不分文理,按合成总分统一排序录取。 5.专业录取时按分数(合成总分)优先原则,各专业间无级差分。 6.上海考生若专业统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前180名,且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直接进入录取环节,并按其合成总分参与专业录取。 十一、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