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2)

招生简章2018-10-29三水老师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语种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只提供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九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专业培养特点,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提出如下要求:

  一、色盲、色弱的考生限制报考的专业:电脑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食品生物技术、食品生物技术(啤酒酿造方向)、食品工艺与检测、生物技术及应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二、肢体残疾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工科类专业。

  三、新生入学后,凡发现考生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或因体检问题被学校取消录取资格的,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职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最大调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二)院校志愿:对按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三)专业志愿: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学院根据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最末考生如遇相同分数时按考生的文、理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检索,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

  (四)专业志愿的调剂:对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对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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