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
2.学校代码:13658
3.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地点:天津市大港区学府路60号;邮政编码:300270
第四条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天津外国语大学与天津天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按新机制运行的独立学院,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五条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根据社会需求及学校学科专业布局,制定我校2015年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核准,并下达给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同时学校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将用于调节各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八条学费标准:外国语言文学类16000元/生、年,其他专业15000元/生、年;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1000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校下发2015年新生报到须知。上述学费不包含参加国际项目的培训费用等。
第四章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