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要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报考条件
1、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符合年度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对学校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工类农村学生。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招生95人,详见下表:
学科门类 | 招生专业(类) | 科类 | 招生计划 |
工学 | 机械类(机电)(含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工 | 12人 |
工学 | 机械类(车辆)(含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 | 理工 | 12人 |
工学 | 电气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工 | 12人 |
工学 | 土木工程 | 理工 | 12人 |
工学 | 交通运输类(含交通工程、交通运输) | 理工 | 6人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旅游管理、农林经济管理) | 理工 | 18人 |
管理学 | 工程管理 | 理工 | 8人 |
经济学 | 经济学类(含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 | 理工 | 5人 |
理学 | 地理信息科学 | 理工 | 5人 |
农学 | 林学 | 理工 | 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