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的入学比例,2015年我校继续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领导机构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5年,西北大学在有关省(区、市)确定的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名单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实施单独招生录取,计划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2%。招生专业涵盖11个类:
专业类名称 | 科类 | 备注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文史 | 含汉语言文学(创意写作)、汉语国际教育 |
新闻传播学类 | 文史 | 含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广告学 |
工商管理类 | 文史 | 含会计学、工商管理 |
公共管理类 | 文史 | 含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 |
图书馆与档案学类 | 文史 | 含图书馆学、档案学 |
物理学类 | 理工 | 含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材料物理 |
化学类 | 理工 | 含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化学生物学 |
数学类 | 理工 | 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理工 | 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
电子信息类 | 理工 | 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生物科学类 | 理工 | 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中药学、生态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