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2)
招生简章2018-10-29李一老师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学科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组,具体负责选拔工作事宜。
2.初选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和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报考的生源情况,专家组择优确定初选入围考生名单。
3.考核
面试,综合素质评价,满分100分。
考核成绩=考生面试分数/所在组面试最高分数*100
4.划线原则
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统一排序择优确定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候选考生名单,候选人数不超过200人。结合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5.公示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候选考生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学校分别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生效。公示的考生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考核成绩、合格标准、拟录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
五、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相关文件精神,获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候选资格的考生还必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一批最终模拟抛档线下30分以内,且最低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被我校录取。
六、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4月15日至5月5日
2.初选结果公示时间:6月3日前
学校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初选入围考生名单。
3.考核报到时间:6月13日
4.考核报到地点: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5.考生持本人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据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湖南大学现场确认、采集信息,办理考试手续。
考试费: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6.考核时间:6月14日
7.考试结果公示时间:6月22日前,我校将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候选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审核,并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
七、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