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电子信息类:分流成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和通信工程四个专业。
3、计算机类:分流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网络工程两个专业。
五、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不超过计划数的120%。。
2、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实行“顺序志愿”(含“混合平行志愿”)的省份,在学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沈阳化工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在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专业(类)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加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6、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7、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
六、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
1、招生项目:男子排球,网球
2、招生办法
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需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择优认定部分品学兼优、体育特长突出的考生。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录取时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文件执行。
七、体育类招生办法
录取办法: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总分/5+体育专项测试成绩
八、艺术类招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