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奖学金及特困生解困措施
奖学金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学校奖学金(每年):特等奖学金2000元、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四等奖学金500元。其中学校奖学金获奖比例为总人数的20%。
特困生解困措施: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2d19助、爱心助学基金及扶贫助学。其中,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助学金4000元、二等助学金2500元。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每月700—800元。
六、获奖说明
学院十分重视对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积极鼓励师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代练,提升实践技能水平。2016年,学院师生荣获第三届全国国际贸易职业能力竞赛综合技能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网络课程项目一等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2项,全国物流储配方案设计与实施技能大赛二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1人。荣获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3项,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辽宁省竞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3项。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八、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考生调档比例120%(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16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