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净月大街3658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学位授予
第七条经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英语(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英语(英德双语、英法双语、英日双语、英西班牙双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英语(媒体主持)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英语(涉外文秘)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德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教育学(学前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编辑出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西班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葡萄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意大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翻译(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阿拉伯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