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费标准:1200元/学年。
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物价局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退费办法
根据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传真)
网 址:http://www.cucn.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
邮政编码:211172
第十四条其它:
第十款我校为中国传媒大学的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志愿。否则,我校无法录取。
第十一款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款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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