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高考招生简章录取分数线和排名(4)

招生简章2018-11-11王新老师

(2)艺术类录取办法:

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方向)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方向)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方向)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投档条件,且外语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报考舞蹈学专业外语成绩不限)。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综合绘画)、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方向):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师范)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学、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方向):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①体育教育(师范)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办法:

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辽宁省体育类高考控制分数线。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体育成绩×4+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办法:

考生须经我校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须通过辽宁省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核和水平测试,高考成绩达到辽宁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③运动训练专业考试方式及录取办法:

考生须体检合格,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及文化成绩(30%)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对加分、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对有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考生,我校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九、其他说明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2158993

传 真:0411-82159880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