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学院高考招生简章录取分数线和排名(2)

招生简章2018-11-11李天扬老师

第十二条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在本省积极开展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简称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我校当年公布的专升本招生专业。报名专升本考试的学生须参加全省统一文化考试和我校组织的(上全省统一划线后的考生)各对应专业的专业考试。 然后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录取。

第十三条 为确保生源结构和质量,经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同意,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各专业录取实际,对各招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及贵州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在此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依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顶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发给国家承认学历且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铜仁学校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当年就业政策,学校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切实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推荐和就业派谴工作。

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并开展有特困生勤、贷、减、免、补等资助工作。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铜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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