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费用标准
第十九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照海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学费: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3D打印技术)专业和移动通信技术(与中兴通讯合作办学)专业9500元/学年,环境艺术设计专业9200元/学年,空中乘务专业8000元/学年,会计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和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7500元/年,其他专业均为7190元/学年;住宿费:1600元/学年。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报到注册后,由于疾病或家庭事故等个人原因申请退学者,经我院审核无误后,将严格按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执行相关手续。
第六章 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院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主要由攀丹书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构成,其中最高奖金额为10000元/生*年;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度,有国家助学金、椰树助学金、学院助学金,同时贫困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院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
邮政编码:570203
联系电话:(0898)65200190/65200180/65200181/65200189
传真号码:(0898)65200191
招生邮箱:hgszsb@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hntbc.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
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