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
我校对部分专业进行拔尖人才试点班、中西人文综合试验班、直接辅修第二专业、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系我校与教育部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及美方大学共同合作设立, 作为《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的子项目)、全英文教学、中英双语教学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体详见《华侨大学2016年普高本科、高职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
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我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填报。
2.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优先录取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形象气质较好的考生。
3.河南省、江西省、贵州省报考音乐表演(礼仪与航空服务)和舞蹈表演(礼仪与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净身高及体重要求如下:
(1)男生身高172cm~182cm,体重=[身高(cm)-105]kg±10%;
(2)女生身高163cm~173cm,体重=[身高(cm)-110]kg±10%。
符合教育部高考体检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乘务员体检标准。
美术类、音乐舞蹈类(含礼仪与航空服务)报考要求详见相关类招生简章。
第十二条 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我校面向福建省泉州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泉州市(含所辖各市、县、区)户口且在泉州市各市、县、区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面向福建省厦门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厦门市(含所辖各市、区)户口且在厦门市各市、区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
志愿填报代码,详见福建省招生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我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