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高考招生简章录取分数线和排名(2)

招生简章2018-11-11李天扬老师

(7)对报考我院普通类各专业的外省考生,在录取时将按照“志愿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对符合专业选测、必测科目等级要求的江苏普通类进档考生将按照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顺序,再采用“志愿优先、兼顾级差”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与所录专业,其中投档考生排序时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若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高低的顺序对考生排序,详见我院招生网公布的2016年江苏省录取规则。

(8)录取中的照顾政策,遵照各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9)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7、学费标准:艺术类各专业16500元/学年;文科类、体育类各专业14000元/学年;理科类各专业15000元/学年(如有调整,按当年江苏省教育厅、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

8、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证书种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9、联系电话、网址:招生办(0523)86152006、86152200

招生网址http://zs.nnu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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