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简章录取分数线和排名(2)

招生简章2018-11-11王新老师

立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新起点,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将以培养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急需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已任,认真贯彻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全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全心打造环保高职品牌,为建设省内一流、国内有重要影响的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而努力奋斗。

四、录取规则:

1、依据湖南省教育厅最新颁布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各省有关的文件规定及招生政策实行网上录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的原则,择优录取,实行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向低分录取的原则,男女不限。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投档结束后,如本校未完成录取指标,可投档并择优录取,若仍未录满,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服从院校调配的考生,满额为止。艺术类考生录取分数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一律按文化和专业总分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注:艺术类考生我院未单独组织艺术专业考试,各省联考成绩作为我院录取依据)。

2、学院2016年面向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8个省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3、所有投档考生均按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根据专业的分配情况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陆我院网站或拨打我院招生电话:0731-85622728、85622935查询。

6、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五、对报考我院优秀学生及贫困生的资助政策

1、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优秀考生,符合入学奖学金奖励标准的入学报到时最高可获4000元奖学金。(详见学院招生就业网站)

2、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企业(个人)捐赠奖(助)学金等,年奖助金额达600多万元,奖助面达30%以上。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