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体育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依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河北体育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范围与招生工作原则
本《章程》适用于河北体育学院普通本科(含单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河北体育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名称:河北体育学院。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标代码:11236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河北体育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五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落实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拟定本院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本院体育单招考试、专业测试等招考工作;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七条 体检工作及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