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临床医学专业(七年制,本硕连读)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大连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四年制、五年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大连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临床医学专业(七年制,本硕连读)学费为每年5500元,生物技术、生物制药学费4200元,法学、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学费每年4500元,摄影、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学费每年10000元,其他专业学费均为每年4800元。
注: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建立了以国家、省政府、社会捐助和学校奖助学金制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资助政策体系,并辅以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资助措施,各种资助措施相互补充,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入学手续。在校期间,学生可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通过课余时间的劳动获得补助,并且可以申请国家、省政府、社会捐助和学校的各类奖5a8助学金。学生家庭如遇到突发性特殊困难,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各省份调档比例按照当地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无具体要求的按不超过12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16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志愿无分数级差);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