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长江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10647
3.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4.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1982年经教育部[1982]教计事字065号文批准成立涪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经教育部教发函[2001]87号文批准涪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涪陵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涪陵师范学院。2006年经教育部教发函[2006]233号文同意更名为长江师范学院。
5.办学类型及层次: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6.办学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聚龙大道98号
7.邮政编码:408100
第二条 办学基本条件:学校是“重庆市园林式单位”,占地面积133公顷(近2000亩),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校园湖光山色,环境优雅。学校有完善的教育教学设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亿5千多万元,馆藏图书135万余册,体育馆、运动场、学生活动中心和实习实训基地一应俱全。学校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876名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35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601人,另有兼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34人,外籍教师8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3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学校科研水平不断提高,有国家与地方共建研究基地2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近年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基金项目13项,教育部项目30项。
第三条 招生范围和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预留本科招生计划20名,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四条 语种及体检相关要求
1.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但进校学习的公共外语课程只能是英语。
2.所有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和年龄。
3.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体无严重残疾。
第五条 录取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