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学院注重内涵建设,秉承“厚德博学、承古拓新”校训,凸显“立德铸魂,德术兼备”育人理念,为社会培养各类中医药人才6万余人、硕士研究生4000余名、博士研究生80余名。毕业生中有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科学家、名医大家、企业家和管理专家,也有“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等感动中原、唱响全国的优秀大学生先进群体,展示了我校良好的育人成果。学校多次在全国、全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优异成绩。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河南中医学院成立了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八条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为“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河南中医学院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河南中医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制定本校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一条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学校招生就业处同时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2016年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3110人,免费医学定向生本科计划50人,贫困定向专项计划30人,普通专科计划570人。
第十三条2016年,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提前批(专升本和免费医学定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其中,本科二批面向河南、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广东、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安徽、重庆、海南、广西、云南、四川、贵州、陕西、山西、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等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其他批次在河南省内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