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2)

招生简章2018-11-11才子老师

六、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新生录取结果将由当地招办按确定的方式公布,也可通过我校校园网查询。

七、新生入学须知

广西外国语学院正式录取的学生,需按收费标准交清学杂费用,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广西外国语学院报到;未经请假,超过规定时间即两周不报到者,按自动弃学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八、专业调整

实际录取专业与新生想读专业不相符的,入学报到时(一个星期内)可申请调整专业就读,本科艺术类专业除外。(不能跨越专业层次调整专业,即本科专业转入专科专业或专科专业转入本科专业)

九、享受待遇

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或视其家庭情况可相应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广州助学金、国家助学货款、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政策。依据区教育厅有关政策,每年选送专科毕业生总人数5%的优秀毕业生升入广西区内相关本科院校就读(学制2年),部分专业可直接到国外升学或留学,学费低廉。

十、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老师、谭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771-4797113、4797229、4797336

传真:0771-4797126

学校网址:www.gxufl.com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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