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4)

招生简章2018-11-11三水老师

六、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北海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2016年高职专业每生每年学费4800-6000元(视不同专业而定),住宿费每人每年900元。

七、资助政策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学院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广西区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奖、助、补等各项学生资助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人;校内奖学金,一等奖学金800元/人,校内二等奖学金500元/人,三等奖学金300元/人,单项奖200元/人。

(二)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35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2500元/人。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对当年入学的贫困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四)按照国家学生资助相关政策设立了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学生资助项目,并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八、招生咨询

招生录取期间,开通招生专线,安排专职老师值班接听;并在学院招生网开设留言板。广大考生可直接到我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进行详细咨询,也可通过招生咨询电话或学院招生网站进行咨询。

九、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十、联系方式

招就处电话:0779-3926303、3930301、3926339

传真号:0779-3926303

网址:http://www.bhzyxy.net

招就处邮箱:bhzyzb339@163.com

邮编:536000

十一、本章程由北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十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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