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根据上级审核所定原则对设计文件、图纸的设计质量、图面质量及计算数据负责;
10.对所做工作与其它专业的配合协调负责;
11.对与校对人、审核人意见不一致时,有权要求上一级直至总师作进一步仲裁,对仲裁的最后决定仍有不同意见时,可以保留备案,但必须执行;
12.对所设计的工作因不符合规定而发生质量事故时负主要责任,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进行检查处理。
建筑设计师岗位说明书三
⑴负责设计部所管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勘察设计规范及施工技术标准》,对主管工程的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⑵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建筑工程设计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标准、招标(议标)文件内容及现场实地勘察结果,组织进行建筑设计投标(议标)方案设计及施工图深化设计。
⑶开展建筑设计方案过程中与公司相关部门紧密结合,方案设计在考虑设计效果的同时,要对甲方要求、工程进度、投资情况进行通盘考虑,确保方案设计优化务实。
⑷负责主管建筑设计文件、设计图纸的审核工作,根据参加工程的调查及施工勘察工作,筛先作出工程图设计敲定,并负责向项目负责、工程队作施工技术交底。
⑸负责依据施工设计文件、图纸、现场调查资料,审核确定项目工程量及所有耗材量清单,编制工程物质、器材、材料、设备的申请计划。
⑹参加主管建筑设计的施工质量检查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检查执行情况,提出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纠正和制定工程不同阶段的保护预防措施。
⑺深入施工现场检查、修正施工图纸中存在的设计问题及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有关设计问题,组织处理施工中有关设计方面的问题,组织办理相关的设计变更洽商手续。
⑻负责建筑设计中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标准、新规范的实施,当情况变化时,随时进行调整,参加主管工程的调试、验收、交付工作。
⑼负责主管建筑质量记录、技术资料、竣工资料的签审,做好建筑工程总结和专题技术总结,做好人才的培养,完成领导分配的临时阶段性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