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负责党员统计,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做好党费收缴及本部门文件管理和文书归档工作。
十八、认真搞好党的基层组织的整顿和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
十九、负责党员教育工作,会同纪委办公室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宗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二十、负责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对职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形势政策、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道德和法制教育等。制订政治学习计划,组织辅导,检查学习效果。经常了解和研究职工思想动态,针对性地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二十一、协调、配合工会、团委组织全院文化娱乐活动。
二十二、完成上级机关和党委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