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认真参加业务会议,做好记录,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11、与出纳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财务工作。
职责三:学校会计岗位职责
1、协助中心主任编制好学校全年各种预算和决算,做到正确及时,根据年度决算,写好财务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
2、熟悉财务上有关政策和规定,按照规定的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严格管理学校经费开支,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手续不全、凭证不实的有权拒付。属于明显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应坚持原则,予以抵制。
3、行政和食堂每月根据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做好记帐凭证 ,然后进行登记帐目,做好报表。
4、对各项公款及收入,保证及时,足额入账,做到按时完成各项上缴任务,正确合理安排和管理好各项预算外资金。
5、复审一切收支凭证,及时结算记账,做到各项开支都符合规定,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账表清楚整洁、及时准确。
6、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经常向领导汇报,提出合理建议。
7、食堂帐根据《奉贤区教育系统食堂会计制度》,进行经济分析,做好成本核算,防止超额盈亏。
8、及时整理、装订、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并定期立卷归档。
职责四:学校会计岗位职责
1、中小学校或单位会计人员在总务主任(组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总务主任和单位领导负责。
2、按照《会计法》及《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帐户设置,并按月记帐、算帐、结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帐目清楚。
3、在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银行开立帐户,办理存、取款和转帐业务,不准借出帐户,杜绝为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经济担保。
4、按照银行有关制度的规定,正确填制各种收支凭证和转帐凭证,按月对银行存款帐户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及时调节未达帐项,保证双方记录准确,余额相等。
5、负责本单位经费计划编制,定额制定,参加经济合同的签定及与财务会计有关的会议。
6、严格执行单位财务计划和预算,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等违法乱纪行为要坚决拒绝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