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落实校区安全值班巡逻工作,加强对各种执勤及巡逻人员的管理和检查;督促、检查其他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6、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7、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计划、汇报、总结、调研执行、情况反映等专项材料;负责学校安全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
8、接受并处理学校安全工作紧急情况信息;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并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职责三: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安全办主任在校长领导下工作,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学校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安全预案,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3、负责学校的常规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4、领导保卫科工作,负责保卫科工作人员的考核。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安全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
5、组织领导学校护校队、义务消防队工作。
6、指导、督促食堂等重要场所的安全管理,对食品的进货、保存、加工、留样等进行检查处理,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消防进行管理。
7、配合德育处对重大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及教育。对后进学生进行帮助,落实育人至上,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
8、负责落实安全月报制,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联系上级对口部门,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学校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9、做好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职责四:学校安全工作职责总务处
负责学校设施安全、饮食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安全、基建安全、用电安全、锅炉使用安全、消防安全、学校车辆安全、督查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以及后勤职工的安全工作。
1、抓好学校饮食饮水卫生工作。严格卫生制度,保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好学校食堂,杜绝师生食物及饮水中毒事故的发生。
2、做好建筑工程工地的安全监督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3、进一步规范用电线路布局、器材和配电室的各项设置,并定期检修开关、照明、空调、微机、电扇等设施,确保安全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