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负责为临床合理使用医疗器械提供技术支持、业务指导、安全保障与咨询服务。
十二、负责医疗器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协调工作。
职责三:医院设备科工作职责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采购计划,调配、供应、管理和维修。
2、根据各科请购计划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批准执行。
3、一般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采购。
4、凡购入的器械,卫生材料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
5、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由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立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与有关科室制定领取、使用和管理制度。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办理索赔)。
6、器械库要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账物相符。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坏丢失。
7、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使用,定期维护保养。
8、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本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9、各科室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修理申请书,送交医疗设备科,由维修人员组织维修。维修人员平时应经常深入科室进行检查。
职责四:医院设备科工作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后勤保障科的各种工作。
二、负责组织全院医疗仪器设备、器械、卫生材料、物资供应的采购、供应、管理、房屋修建、水电设备器械的维修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顺利进行。
三、审查本院各科室提出的医疗仪器和物资请购计划,组织有关人员汇总,制订采购计划,报请主管院长和院长审批后实施。
四、了解、检查各科室对医疗器械设备的需要及使用、管理情况,做好合理供应和调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组织有关人员对调入、购入的国内贵重仪器设备进行验收鉴定工作,组织建立贵重仪器管理和使用制度,督促使用人员、维修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提高设备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