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第二批次:市级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设4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择校志愿。
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须为同一所学校;统招第一志愿和统招第二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统招第二志愿不含特色班;择校志愿可以填报本批次任意一所公办学校的普通班。民办学校不设择校志愿。
④第三批次:网上征集志愿。未被任何一个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征集。
中等职业学校设2个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直接填报职业学校志愿。考生可在设考点的第一志愿职业学校参加考试。
3.考试安排
今年兰州市中考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9日。今年中考成绩将于7月2日公布。
考试科目分科目Ⅰ(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总分670分)和科目Ⅱ(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5科,各科成绩均以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D等为不合格),科目Ⅰ的考试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科目Ⅱ的考试结果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2016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点设在各招生学校,报名人数不足6个考场的招生学校不设考点,由兰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至兰州三中、兰州七中、兰州五十五中、兰州五十七中等学校参加考试。
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当日凭准考证到报考学校领取中考成绩单。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2日-3日向毕业学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由学校任课教师和教务处签注意见并盖章后,统一分科造册,报基础教育一处核查,逾期不再查询。
据悉,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7月1日划定。
4.招生录取
兰州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两条最低控制线,即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和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二十七中和兰州四中)最低控制线。
普通高中录取严格执行最低控制线,择校生录取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择校生的录取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以内。限分数:录取分数不低于学校统招分数线下20分。限钱数:按甘价费〔2008〕202号文件规定的择校生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