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学后部分课程免修,部分岗位优先录取。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退役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记者:国家对入伍大学生学费补偿、代偿是如何规定的?
答:1.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为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2.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可以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每学年资助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年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额资助;每年学费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进行资助。
记者:退役士兵有享受哪些待遇?
答:《兵役法》修改后,退役士兵主要享受以下待遇:
(一)服役满12年由政府接收安置工作
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第一次就业。
(二)退役士兵入伍前有工作,退役后可复职复工
1、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三)退役士兵继续就学的享受优惠政策
1、义务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
2、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考试总成绩加10分投档,并享受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的教育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