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6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根据市征办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招收条件
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求;男性青年,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招收对象的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收专业
我校普通本科毕业生专业代码为:计算机网络技术(080613w),通信网络与设备(080604),计算机系统维护(080605),电子信息工程技术(080603),计算机通信(080604),道路桥梁工程技术(081202),程控交换技术(080604),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081202),焊接技术及自动化(080302),工业网络技术(080605),电子设备与运用管理(080603),图文信息技术(080603),工程测量技术(080901),水利水电工程(080801),通信技术(080604)共15个专业,各相关或相近专业毕业生可以报名。
四、阶段划分
今年招收士官工作,从5月份开始,8月中旬结束。具体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报名(6月4日前)。从5月份开始,各学院开展宣传动员和报名登记工作。请各学院于6月4日前将直招士官报名表报就业中心。各学院设立报名点,组织本学院毕业生进行报名,学院将报名情况于6月4日统一报就业中心。
第二阶段:体检政审(6月30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确定预招对象。
第三阶段:审批定兵(7月15日前)。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审定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定兵,对初定人员进行不少于5天的社会公示,上报《定兵人员花名册》;组织通过公示的人员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办理入伍手续(批准入伍时间为2016年8月1日),发放《入伍通知书》,健全完善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