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征兵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公告

甘肃征兵网2018-11-23王华老师

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同志们:

我县2016年度兵役登记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使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充分了解新的征兵、退伍优抚安置政策,激励征集对象踊跃登记报名,接受祖国挑选,现就有关政策宣传如下:

一、登记、征集对象: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年满17岁至22岁,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的男青年;大专、本科文化程度,年龄分别放宽到23、24岁。

二、登记、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的男青年在6月25日前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武装部进行登记报名,应届高中、大专和本科毕业生以及在校生也可在网上登记报名,报名网址:( http://zbbm.chsi.com.cn)。

三、有关优惠政策:根据2016年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省、市(县)征兵工作优惠政策措施等相关规定:入伍青年及家属除享受以往各项政策优待外,还享受以下优待:一是从去年起,入伍新兵不论城镇农村,一律由政府按每年不低于当地城镇人均收入两倍标准发放优抚金【按我县去年兵役优待补助金计算:义务兵退役时按上年度金昌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一次性给予补助。所需经费省财政按上年度全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标准负担60%,剩余部分由市、县财政各负担50%。服现役12年以上的转业士官政府安排工作有困难或本人自愿要求不安置工作的按照义务兵役优待补助金标准发放后,每多服役一年增发上年度全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所需经费省财政仍按上年度全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标准负担义务兵役期的60%,剩余部分由市、县财政各负担50%。一期复员士官(5年兵)按照义务兵兵役优待补助金标准发放后,每多服役一年增发上年度全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二期复员士官(8年兵)按照义务兵兵役优待补助金标准发放后,每多服役一年增发上年度全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所需经费省财政仍按上年度全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标准负担义务兵役期的60%,剩余部分由市、县财政各负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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