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后的发展机遇和待遇
1.可考取军校,可保送军校学习,毕业后担任军官。
2.可考取军校成为士官,可选取为士官。
3.可被选送参加军民两用技能培训。
4.服义务兵役期间免交养老、医疗保险,但视同交纳年限。
5.入伍前承包的土地继续保留。
6.直系亲属患病符合大病救助条件的优先给予救助。
7.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部队为其建立养老、医疗保险。
8.家庭生活有困难的,部队给予适当补助。
退役后的保障和优惠
1.服役满12年或者平时立二等功、战时立三等功,政府安排工作;服役满30年或年龄满55岁,可退休安置。
2.领取退役复员经费、退役金(每服役一年4500元)、住房公积金、医疗费,接转养老、医疗保险。按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平均收入发给义务兵役优待补助金(为14988元×2),满12年选择自主就业,每多服役1年增发80%。
3.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位时,可优先录取和享受加分政策;全省政法干警30%的招录计划面向退役士兵招录;录用基层专武干部时,重点招录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报考成人高校或普通高校加10分投档,享受最高每年6000元的教育资助。
4.退役后复职复工(入伍前有工作),工资福利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5.免费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自主创业享受3年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扶持等优惠。
6.家庭生活有困难的可申请补助。
大学生入伍的优待
应届大学毕业生:
1.可优先提干、优先保送入学成为军官。
2.专科学历的可参加军队专升本深造,毕业后担任军官。
3.可优先选取为士官。
4.退役报考公务员立功的优先录取,参加公检法招生考试加10分,报考研究生初试加10分,荣立二等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高职高专生退役后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毕业班学生可在部队完成实习,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6.享受最高2.4万元的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
在校大学生:
1.退役后可复学,参加学历升级考试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免试保送研究生。
2.参加国防生选拔、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和军官人选选拔优先确定。
3.复学后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
4.享受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累计最高可达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