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藏文民语类考生可根据“双记总分”办法产生的两种总分成绩,考生结合考试成绩、本人意愿自行决定填报普通类高校或民语类高校志愿。
(4)参加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及高校专项志愿填报在本科一批自主选拔招生段(G段)。符合三类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只能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其中的一类志愿。
(5)填报高职(专科)层次的定向(警犬技术、国内安全保卫)、农村医疗专项、直招士官、公安武警类、单独招生的残障生(不参加高考)、少数民族紧缺人才专项、精准扶贫专项及空中乘务类相关专业等志愿的考生,在本科二批(K段)后按院校专业按计划性质类别分三个层次顺序单独设置填报页面。
(6)凡填报定向招生专业的考生,须根据招生院校的要求与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甘肃省高考录取时间批次确定
本科一批普通文理类7月17日~25日录取
6月28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已经排定,录取工作将从7月5日开始,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学校审查录取。
部分批次投档录取实施平行志愿
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部分批次投档录取实施平行志愿。实施平行志愿的本科提前批B段、D段、E段、F段(层一:革命老区专项)、本科一批H段、本科二批J段、本科三批L段和高职(专科)批N段(层三:直招士官)、O段设置“A、B、C、D、E、F”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段次均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下同),本科一批自主选拔招生段(G段)除外。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志愿设置为“1+1”顺序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按计划100%比例投放考生档案
普通高校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投档录取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包括专业和缺额数),符合条件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征集的志愿仍按照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模式,按计划100%比例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体育艺术类专业征集志愿投档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7]17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