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在志愿填报方式上,浙江、山东、西藏把原来的“学校+专业”方式改为“专业(类)+学校”形式。采用“学校+专业”的方式,学生首先被学校录取,最终可能进入的不是自己选中的专业,而采用“专业+学校”的方式后,某个专业对应的可能不是一所学校而是多所高校。
这也就意味着,在“专业(类)+学校”模式下,考生既可以报考同一个高校中的不同专业(类),也可以是不同高校的同一专业(类),还可以是不同高校不同专业(类),拥有了选择权。
虽然24个省份高考改革方案已经发布,但离全面实施还有一段时间,不少省份明确表示,在保持总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将按照“先专项改革、探索试点,再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的原则分步推进改革,在参照学习上海、浙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各省方案可能会根据实际经验情况,进行调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