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申请政策(2)

甘肃高考2018-07-21李天扬老师

第九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00%—105%,不超过120%。

第十条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非平行志愿省份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中,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省级招生录取机构有明确规定以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我校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我校选考科目上线考生不足时,可以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三条对考生录取专业的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已录满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到未录满相关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招生录取政策。对于各种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线投档的考生,按标准分数同等对待。

第十五条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做好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对录取的新生通过网络和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学校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一般情况下,我校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对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则要求英语成绩优良。

第二十条对统计学、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的学生。

第二十一条对艺术类专业,根据进挡考生志愿,在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的基础上,依据专业课统考成绩达到当地省份规定的合格要求,按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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