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关于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要求:“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落实“2016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的招生目标,在甘肃省教育厅、省招办的指导和监督下,2016年我院将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并积极开展甘肃省贫困地区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高职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一批适合高职专业学习和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的考生进入我院学习,为社会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一、基本概况
【学校名称】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0838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1539号邮编:730060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概况】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其前身为石油部和化工部直属的两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兰州石油学校、兰州化工学校)和原兰州炼油化工总厂、兰州化学工业公司的两所职工大学(兰炼职工大学、兰化职工大学)。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改制为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成为甘肃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28所首批国家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09年,学院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全国首批、甘肃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10年,经甘肃省政府批准,在学院挂牌成立了甘肃工业技师学院。(详细介绍请浏览http://www.lzpcc.edu.cn)。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收费标准】按甘肃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规定的标准(甘价费〔1999〕179号文件)执行,文史类专业4300元/年,理工类专业4500元/年。
【奖励与贷款】(1)获国家奖学金者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者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年;国家级和学院奖学金受奖面近50%,(2)每年评定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学习单项奖;(3)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4)对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还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学金。
二、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学校组织测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我院2016年的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将严格遵循“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甘肃省教育厅、省招办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公开程序、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具体组织实施。
三、报名条件
取得甘肃省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普通高中高教网教育和“中职生”(即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生)高教网教育。
普通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或会考成绩)均达“C”或“C”以上。
“中职生”需取得在校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和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报名参加当年全国高考。凡符合以上条件的甘肃省考生均可报名。
四、单独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