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师范生的自主选拔招生单设志愿栏,称为免费师范生自主招生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只有经招生院校选拔考核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入选考生才有资格填报。
自主选拔招生(含免费师范生的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一批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2.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以下简称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单设志愿栏,设3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录取工作与本科一批“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同时进行,在本科二批投档工作开始之前结束。
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3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已经填报了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有关志愿、经审核符合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征集志愿”。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放弃填报。
3.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单设志愿栏,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之后、高职(专科)批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五)志愿兼报有关限制及注意事项
考生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理工类的院校(专业),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文史类的院校(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因有些录取工作时间重叠,所以有些志愿不能同时兼报。兼报限制和注意事项如下:
1.自主选拔招生、免费师范生的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不能兼报。
2.自主招生志愿、免费师范生的自主选拔招生志愿、艺术类本科一批志愿及艺术类本科二批志愿、体育类本科一批志愿(含“征集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3.自主招生志愿、免费师范生的自主选拔招生志愿、艺术类本科二批志愿、体育类本科一批志愿(含“征集志愿”)、普通类专科提前批志愿不能兼报。
4.普通类本科一批志愿(含“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二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二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