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务员面试热点:赏罚分明乃法治社会应有之义

公务员考试2018-12-12王华老师

2019年公务员面试热点解析:赏罚分明乃法治社会应有之义

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2019国考笔试已经结束了,大家在焦急等待成绩的同时,相信已经有小伙伴开始琢磨准备面试了,想要提早准备面试当然是明智之举,今天就让我们学习如何克服自说自话、机械背诵、照本宣科的答题模式,提升答题过程中的交流感,让考官感受一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完整人格。下面是历年的真题内容及解析,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热点】

11月15日,深圳一女子小莎吃夜宵时遭陌生男子林某鹏扑倒猥亵,店老板曾某出面制止,但在男子已被控制后,店老板又猛踹其头部。警方称,店老板在已制止违法行为后再次故意伤害他人,行为过当。警方肯定曾某见义勇为的同时,综合考虑了动机、情节、后果等因素,对其过当行为罚款200元。目前,林某鹏因猥亵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被害女子小莎对这样的处理不满意。店老板曾某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毕竟踢了他一脚(11月22日澎湃新闻)。

【热点评析】

从报道以及网友的评论可知,绝大多数网友在肯定店老板见义勇为的同时,对其因制止违法行为后,再次故意伤害他人而被罚款200元表达了理性观点。这说明,在具有朴素是非观和正义观的人看来,“一码归一码”,赏罚分明正是法治和规则的应有之义。见义勇为理当予以肯定乃至加以褒扬,而故意伤害他人自然属于违法行为,必须予以制止和惩戒,只有如此,才能让法律成为维护每一位公民合法权益的坚实力量。

见义勇为主要指非因法定职责或者约定义务,为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见义勇为行为一般属于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构成见义勇为的,不仅无需为相关损害承担法律责任,反而可以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即便防卫过当或避险过当,也应适当减轻其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行为实施正当防卫的,不负刑事责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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