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
2.笔试
(1)根据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实行百分制。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考试前2个工作日以电话方式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笔试采取闭卷方法进行,内容主要为相应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业务认识等。
3.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前2个工作日以电话方式通知。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5.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违反此条规定者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6.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北京教育科研网(http://www.bjesr.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