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选调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任职定级为正科级干部,2年锻炼期满后,安排挂职或担任乡镇党政副职;不足2年工作经历的任职定级为副科级干部,2年锻炼期满后晋升为正科级干部,安排挂职或担任乡镇党政副职。
选调生2年锻炼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通过多向选择回省直机关工作,或到省内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工作。
4.录用后,实行跟踪管理培养,安排跟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跟班”学习半年以上,选调生锻炼期间参与所在单位年度考核,对锻炼期内连续评为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5.给予安家补助,标准为博士选调生每人10万元、硕士选调生每人8万元,分三年发放到位,免征个人所得税。选调生工作不满三年离开我省的,不再发放剩余安家补助,已发放的补助不予收回。
6.代偿助学贷款利息和本金。
7.由选调生工作地提供周转住房。
8.免除报名、体检、培训等费用。
9.对于不能如期毕业的拟录用人选,保留其录用资格至2019年12月31日。
五、选调程序
1.推荐人选。报名人员填写《吉林省2019年定向招录高层次选调生推荐表》,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和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决定是否推荐并加盖公章。推荐人选须同意服从组织分配。
2.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人员于11月19日将《吉林省2019年定向招录高层次选调生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交我部驻校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2018年11月20日8时30分至11月21日14时,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www.jlgwyks.cn)报名,每个考生只可填报1个志愿。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3.考试。考试分面试、面谈两个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得分80分以上的人选列为拟选调人选;面试得分60分以下的人选,不列入选调范围;面试得分60分以上、80分以下的人选,将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量、择优选调。面谈重点了解考察考生德才表现和综合素质。
4.签约。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及面谈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未通过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环节,予以解约。
5.体检。12月上旬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6.考察和公示。着重考察拟选调人选的政治表现、学业成绩、奖励处分等情况。同时,通过各高校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录用审批。2019年,待拟选调人员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相关录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