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已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或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问题不适宜体育活动者,应按有关程序办理免考体育和免修《标准》手续,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5日前报市招生办审核。此类学生可免体育考试,其中招体育统考成绩按13分计,共52分计入升学总分。
(三)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等,但平时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择考申请,市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其体育统考成绩按实际考试项目成绩得分计算,择考标准见“揭阳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择考标准表”(附件二)要求。
(四)今年不安排中招体育考试缓考。如因疾病未能按安排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出具意见,连同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于4月5日前报市招生办,由市中招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免参加中招体育统考,其成绩按13分计。如考试期间因急性疾病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由学校出具证明,并经体育考试督考组现场确认后可申请免考,其体育统考成绩按13分计。
四、考试时间
中招体育统考时间定于4月7日至4月13日进行,各考点及分考点具体考试时间由市招生办统一安排。
五、实施办法及要求
(一)领导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中招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中招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监督。组长:李悦双;副组长:杨汉遂、陈锡鹏、陈映标;成员:张少奋、黄锦彬、陈怡明、许跃生、陈锐鹏。各考点设主考、副主考各一人,分别由考点及分考点所在中学校长和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
(二)考点设置
体育考试考点设置原则上与中招文化课统考考点设置相同。为方便考生参加考试,没有设置中招文化课统考考点的中学,如运动场地、体育设施符合体育考试条件且考生人数在300人以上者,经学校申请,招生办审批,予以设置分考点。全市考点及分考点的设置及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各考点及分考点要及早部署,认真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将考试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及时通知相关学校及考生。
(三)监考员队伍的组成
经市中招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今年我市中招体育考试,全市组成5支监考员队伍,每支队伍由19人组成,监考员由中招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聘请和统一调派,负责相关考点及分考点考生的体育考试工作。